根据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》(HJ819-2017)、《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31号)、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(试行)》(环发【2013】 81号)文件要求,现予以公布地奥集团成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月企业自行监测情况如下: 公示内容: 1、2021年度自行监测方案 2、2021年02月自行监测报告 联系人:聂成霞 联系电话:15923191579 电子邮箱:15923191579@163.com 报告请看详情附件 http://diaocdyy.com/uploadfile/2021/0413/20210413101534341.pdf http://diaocdyy.com/uploadfile/2021/0413/20210413101553801.pdf |